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华铁通
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1-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尚存在历史年度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含本金
及利息合计)130,043.52 万元。报告期内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
息合计)5,910.94 万元。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尚未
解决。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向公司强调该事项的核查重要性,同时提醒公司和相关
股东妥善解决,并要求公司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消
除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侵害,采取措施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郑重提示并建议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后续,我们将继续对此事保持重点关注。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 140,370.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7%,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孙喜运) (崔大潮) (李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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